内蒙古婚庆网首页综合资讯特约商家┊婚嫁一卡通┊ 婚嫁手册社区┊业内精英┊图库爱墙视频良辰吉日┊休闲游戏┊电子喜帖
内蒙古婚庆网
 
当前位置 :首页 > 婚嫁手册 > 法律法规 > 正文
 
具备哪些条件可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
日期:2007-5-14 9:07:35 作者: 来源:
婚姻关系当事人因某种原因遗失,损毁了婚姻证件的,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,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。


   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发现申请人有下列两种情况的,将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:
    
    一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补领结婚证或者补领离婚证条件;


    二、申请人在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,因离婚、丧偶、复婚发生改变。
    
   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,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:
    
    一、当事人是向原颁发结婚或者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,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;
    
    二、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,其婚姻关系状况没有发生改变;
    
    三、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;
    
    四、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婚姻登记证并填写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。

上一篇:撤销婚姻及其条件

下一篇:
免责声明:
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精彩社区
活 动 专 区 婚嫁经验交流 婚照PP欣赏 美容造型讨论  
新房装修交流 蜜月旅行交流 新婚家庭讨论 怀孕育儿交流

婚礼服务商家专区

新婚健康交流 『 婚品供求 』 『 广告发布 』 『 情趣测试 』

 

内蒙古婚嫁消费指南 >>免费登记
婚纱摄影 婚庆服务 婚戒首饰
蜜月旅游 新婚电器 婴儿用品
婚宴餐厅 婚礼用车 婚庆花艺
结婚新房 新房装修 烟酒百货
 
 
关于我们 - 联系方法 - 广告服务 - 招聘信息  -  客户服务 - 网络营销  -  法律声明  -  帮助中心  -  友情链接
网站简介 - 设为首页 - 广告服务 - 联系方式 - 免责声明 - 公司介绍 - 网站地图
运营维护:呼和浩特易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:呼和浩特东影南路昭君花园写字楼6楼 601
热线电话:0471-2230178 2230163 客服QQ:124575535 网站常年法律顾问:张春梅律师
Copyright for 2007 www.nmghqw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 
违法和不良网站举报

蒙ICP备07001698号